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名。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要求:
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包括京內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內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yè)生(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京外生源辦理相關落戶事宜應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應聘者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中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過26周歲(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專業(yè)條件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應聘人員專業(yè)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可直接撥打報名電話進行咨詢了解。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均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yè)。
(五)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考生身份:
招聘對象為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yè)時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七)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八)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含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九)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發(fā)送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在校生提供學生證件)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掃描件,以及信息采集表(.xls版本)至報名郵箱(詳見《國家民委直屬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每人限報1個崗位。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比例至少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視情況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該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可在筆試開始前改報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筆試
筆試由國家民委人事司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將另行公布??荚噧热葜饕枪不A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其中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翻譯崗加試相關業(yè)務,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面試
面試由國家民委人事司統一組織。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忌P試成績須超過60分。如有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未達到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中央民族干部學院、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民族文化宮、中國民族報社有關崗位安排加試環(huán)節(jié)。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將另行公布。
面試前,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核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的原件。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五)考察和體檢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鞂⑷媪私饪疾鞂ο蟮恼嗡刭|、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等。如有因考察體檢不合格進行遞補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疾烊诉x在所報考單位主管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有近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需主動向所報考單位報告。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實施體檢,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六)公示
根據報名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民委官方網站和用人單位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有反映問題的,核實后研究確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均在相應網站發(fā)布,請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2)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本招聘公告由國家民委人事司負責解釋。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66508822
附件1:2023年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附件2: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附件3: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采集表
國家民委人事司
2023年4月6日
附件下載:
附件1:2023年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附件2: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附件3: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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