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加試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加試)通知書》于當日加試時間40分鐘前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遴選資格,且不再遞補。
2.加試方式及內容:加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其中:
(1)01001、01002崗位主要測查黨紀黨規(guī)、法律法規(guī)知識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01003崗位主要測查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和綜合材料寫作能力。
3.成績合成:加試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為面試合成成績。
4.加試防疫要求。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執(zhí)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中共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2年12月7日
加試考生須知
1.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前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加試)通知書》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身份證件和《面試(加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
3.嚴格按照規(guī)定攜帶文具,開考后不得私自傳遞任何物品。
4.除規(guī)定可攜帶的文具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他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須關閉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領到試卷、答題紙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荚囬_始信號發(fā)出后方可答題。
6.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字跡不清、頁碼不對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立即舉手詢問。
7.考試前半小時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加試考試。交卷出場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嚴格按照試卷、答題紙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9.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將試卷、答題紙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10.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在監(jiān)考人員依序收齊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后,根據(jù)監(jiān)考人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11.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將違紀違規(guī)事實記入合肥市公務員公開遴選誠信檔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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