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院位于山西省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qū),區(qū)位優(yōu)勢突出,交通便捷,基礎設施優(yōu)良,辦學條件優(yōu)越。
學院設有13個系,2個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體育教學部),2個教學中心(公共實驗中心、工程訓練中心),1個繼續(xù)教育學院?,F有37個本科專業(yè),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農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學院以“以工為主、城市特色鮮明,省內一流、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應用型本科院?!睘槟繕?,全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形成了“以能力提升為導向,致力于離學生最近的教育”特色培育體系。
為進一步加強學科(專業(yè))建設,提高學院科研實力與水平,全面實施人才強校戰(zhàn)略,學院面向社會引進符合學院專業(yè)建設需要的高層次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條件及人數
(一)引進對象
符合學院學科(專業(yè))和科研建設需要的下列高層次人才:
1.符合《太原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中A、B層次的人才。
2.取得博士學歷學位的教授及副教授。
3.博士研究生。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yè)操守,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名;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名;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名;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三)引進人數
符合引進條件的高層次人才60名左右。
二、政策待遇
(一)學院待遇
1.引進人才待遇按照《太原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執(zhí)行,服務期為8年,屬于學院急需緊缺專業(yè)的優(yōu)秀人才采用“一事一議”的方式引進;
2.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獲得者,提供安家費8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80萬元,文科60萬元;
3.出站的博士后,提供安家費7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30萬元,文科20萬元;
4.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中的博士研究生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學(不含境內)的博士研究生發(fā)放住房補貼60萬,科研啟動費理工科25萬,文科15萬;
5.普通高校畢業(yè)的博士研究生發(fā)放住房補貼50萬,科研啟動費理工科20萬,文科10萬。
6.住房補貼為實補金額,一次性發(fā)放,科研啟動費按學院科研立項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博士津貼3000元/月,全年按10個月計算;業(yè)績績效享受副教授待遇,執(zhí)行期3年。
8.過渡期租房補貼2000元/月,全年按12個月計算,執(zhí)行期1年。
9.學院根據編制、工作需要和配偶自身條件,妥善解決博士生配偶的工作問題。如配偶已參加工作且具有副教授職稱,經考察合格,可辦理調動入編手續(xù);不符合入編條件的,可根據學歷和專業(yè)條件,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安排工作崗位。
(二)太原市待遇
符合太原市人才引進補貼政策的可以同時享受太原市補貼政策。
(三)考核要求
具體要求按照《太原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執(zhí)行。
三、招聘崗位及專業(yè)要求
招聘崗位為專業(yè)技術崗,專業(yè)要求為我院本科所開設的相關相近專業(yè),具體崗位、專業(yè)要求見學院專項招聘公告或咨詢用人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學院校園網及相關網站發(fā)布引進人才公告,引進信息全年有效。
(二)報名與審查
1.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位應聘者限報考一個職位。
2.應聘者需將應聘材料發(fā)送至用人部門郵箱(見附件2)。郵件標題格式統(tǒng)一要求為:崗位+姓名+性別+學科(專業(yè))+畢業(yè)年份+畢業(yè)院校名稱,郵件內容應包含《太原學院引進人才報名表》、現場確認復審時所應提交的材料及證件的電子版。(郵件格式錯誤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視為報名不成功)。
(三)現場確認
經用人部門初步審核符合學院崗位要求的應聘者,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或各用人部門組織現場確認。根據報名情況及受疫情影響程度,現場確認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未通過初審篩選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以下材料及證件:(按順序裝訂,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1.下載打印《太原學院引進人才報名表》(見附件1)。
2.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歷、學生證、已取得的畢業(yè)證(本、碩、博)、學位證(本、碩、博)、在校學習階段成績單;海外博士畢業(yè)生還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授或副教授須提供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
4.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并加蓋支部公章的個人現實表現證明,非黨員須提供畢業(yè)院系或原單位加蓋公章的個人現實表現證明。
5.應屆博士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網簽的高校畢業(yè)生需攜帶畢業(yè)學校開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6.個人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等業(yè)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招聘測試
招聘測試方式為面談,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學習、基本素質等情況,面談分值為100分,包括試講及答辯兩個環(huán)節(jié)。試講時間15分鐘,分值80分;答辯時間5分鐘,分值20分。面試合格最低分6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直接淘汰。
應聘人員需進行心理測評,若應聘人員心理測評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心理測評合格的同批應聘者根據面談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以試講成績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環(huán)節(jié),若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加試為試講,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與體檢環(huán)節(jié)。
(五)考察、體檢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經按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
在整個報名與審查的過程中凡發(fā)現考生報名信息及提供的有關材料不真實、不完整、錯誤的,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資格不符的,取消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學院在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為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xù),應聘人員在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后,若3個月內未按學院規(guī)定時間完成報到或未將檔案交回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產業(yè)園區(qū)汾東大街7號 太原學院
聯系人:于老師 相老師
聯系電話:0351-8378168
太原學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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