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創(chuàng)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一)股權投資類
崗位類型 |
崗位 名稱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shù) |
開考 比例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 |
股權 投資類 |
投資部 工作人員 |
01 |
2 |
1:3 |
本科 及以上 |
經濟類、 財務財會類、計算機類 |
1. 有CPA、ACCA、CFA、CMA、FRM等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 具有會計中級、經濟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yōu)先; 3. 具有金融行業(yè)、投資機構工作經驗(或實習經歷)者優(yōu)先; 4. 男性。 |
股權 投資類 |
投資部 工作人員 |
02 |
2 |
1:3 |
本科 及以上 |
經濟類、 財務財會類、 計算機類 |
1. 有CPA、ACCA、CFA、CMA、FRM等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具有會計中級、經濟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yōu)先; 3.具有金融行業(yè)、投資機構工作經驗(或實習經歷)者優(yōu)先; 4.女性。 |
股權 投資類 |
投資部 工作人員 |
03 |
1 |
1:3 |
本科 及以上 |
經濟類、 財務財會類 |
1. 有CPA、ACCA、CFA、CMA、FRM等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具有會計初級、經濟類初級職稱者優(yōu)先; 3.應屆畢業(yè)生。 |
股權 投資類 |
風控部 工作人員 |
04 |
1 |
1:3 |
本科 及以上 |
法律類、 財務財會類、 審計類 |
1.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 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3.具有會計中級、經濟類中級、審計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yōu)先; 4.男性。 |
股權 投資類 |
風控部 工作人員 |
05 |
1 |
1:3 |
本科 及以上 |
法律類、 財務財會類、 審計類 |
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3.具有會計中級、經濟類中級、審計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yōu)先; 4.女性。 |
(二)金融(類金融)類
崗位 類型 |
崗位 名稱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shù) |
開考 比例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 |
金融(類金融)類 |
業(yè)務部 工作人員 |
06 |
4 |
1:3 |
本科 及以上 |
經濟類、 工商管理類、 法律類 |
1. 具有CPA、ACCA、CFA、CMA、FRM等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 具有會計中級、經濟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yōu)先; 3.具有3年及以上金融行業(yè)相關業(yè)務工作經驗。 |
金融(類金融)類 |
風控部 工作人員 |
07 |
2 |
1:3 |
本科 及以上 |
經濟類、 財務財會類、 法律類 |
1. 具有CPA、ACCA、CFA、CMA、FRM等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 2. 具有會計中級、經濟類中級、審計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yōu)先; 3.具有3年及以上金融相關行業(yè)風險控制、財務管理或法務等工作經驗,能獨立完成工作; 4.有較強的分析、溝通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能獨當一面、抗壓能力強。 |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注重團結,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2月26日至2006年1月14日期間出生)。
4.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6日,相關職稱證書等須于報名截止前(2023年12月26日)取得。
5.“專業(yè)”的設置目錄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6.所有崗位須有相應學位證書。
7.03崗的“應屆畢業(yè)生”指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生,以及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2024年)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他崗位的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8.崗位不受戶籍限制。
9.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10.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
12.上述崗位海歸人員應聘,除滿足年齡、專業(yè)、相關工作經驗外,要求獲得世界大學排名前200位國(境)外知名院校本科及以上學位。
世界前200位國(境)外知名高校名單參照發(fā)布公告時QS、THE、U.S.New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03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可以報考);
(2)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核
1.此次報名采取郵箱報名。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14日,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報考者登錄張家港人才網(https://www.zjgrc.com/)下載填寫《報名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版,中外文對照版本同時上傳);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各類榮譽及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發(fā)表的文章、社團志愿服務等;CPA、ACCA等證書的通過門數(shù)證明;黨員須提供黨員證明(黨組織證明或交納黨費記錄);報考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有實習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實習證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電子版。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提交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格式。
(3)報名者在報名時間內將上述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文件名統(tǒng)一為“崗位類型+崗位名稱+崗位代碼+姓名+電話”)發(fā)送到報名郵箱:HR@zjgcg.com.cn,過期不予受理。
3.應聘人員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隱瞞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二)考試
本次招聘,采用綜合能力素質測評、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綜合能力素質測評。對通過報名初審人員進行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測評成績實行百分制,分數(shù)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處理。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占總成績的30%。
2.筆試。所有通過報名初審人員在綜合能力素質測評結束后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為:專業(yè)知識+綜合知識,考試期間全程封閉,滿分為100分。根據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和筆試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
人員,須本人攜帶材料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有
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和筆試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應聘人員須出示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版,中外文對照版本同時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各類榮譽及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發(fā)表的文章、社團志愿服務等;CPA、ACCA等證書的通過門數(shù)證明;黨員須提供黨員證明(黨組織證明或交納黨費記錄);報考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有實習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實習證明。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原件退回。
4.面試。采取“專業(yè)化+結構化”相結合的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5.成績計算。將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的30%、筆試成績的30%和面試成績的40%相加,得出應聘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再相同的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發(fā)放體檢通知。
6.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各環(huán)節(jié)結束后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7.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綜合能力素質測評、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均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四、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公司承擔或可憑發(fā)票報銷(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察(政審)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5.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考察(政審)前向招聘部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
2.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與相關錄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六、薪酬待遇
一經錄用,公司將提供具有成長性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相關待遇按照錄用單位薪酬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8153019。
八、本公告由張家港創(chuàng)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153092(王先生、周女士)。
張家港創(chuàng)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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