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廳關于2023年公開招聘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2023年省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要求,現(xiàn)將青海省水利廳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體檢人員
青海省水利廳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名單見附件)。
二、時間安排
請“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省水利廳人事處902房間報到,屆時請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體檢費。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具體由體檢醫(yī)院收取。
三、其他事項
1.體檢工作由省水利廳統(tǒng)一組織,請考生準時參加(自行體檢一律無效)。
2.考生因個人原因未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愿放棄。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依次遞補。
3.考生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飲食,避免熬夜、飲酒和劇烈運動,體檢當日需空腹,并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
4.考生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回答相關詢問。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5.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在省水利廳指定符合條件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附件: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青海省水利廳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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