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考生:
根據(jù)《青海省2023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關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公開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報考青海省病殘吸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所職位且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公開考錄戒毒人民警察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時間為2023年3月22日至3月27日(每日9:00-12:00、14:00-18:00),現(xiàn)場資格復審遞補時間為3月28日至3月31日(每日9:00-12:00、14: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青海省戒毒管理局(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qū)八一東路62號)。
四、資格復審所需證件及材料
1. 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應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yè)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 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護士資格證、退役士兵證等。
3. 《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p>
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證明材料
1. 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2. 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六、報考“四類人員”職位考生需提供證明材料
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人員)、“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相關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需提供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的證明材料;特崗教師需提供由青海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需提供由共青團青海省委出具的證明材料。
七、其他
1. 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2. 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辦理,本人無法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需攜帶受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見附件)并按捺手印。考生本人需在面試前,持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單位)進行現(xiàn)場補審。
3. 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凡提供的資料與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逾期未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4. 如因特殊情況放棄資格復審的,需提供本人親筆簽名并按捺手印的放棄聲明。
聯(lián)系電話及傳真:青海省司法廳政治部0971-8247792
青海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0971-8247138
附件:委托書樣式(詳見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司法廳政治部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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