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長沙縣衛(wèi)生健康局2021年10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1月5日下午14: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長沙縣政務服務中心14樓縣衛(wèi)生健康局1413室(長沙縣星沙街道望仙東路598號)
二、資格復審程序
資格復審包括招聘單位初審以及主管部門復審兩個環(huán)節(jié)。
三、所需資料
本人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在長沙星沙人才網上自行打?。?、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職稱)證書、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請考生按上述順序將所有資料復印件提前裝訂好),并請?zhí)峁┵Y格復審前24小時內打印的本人健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狀態(tài)信息彩色截圖以及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湖南省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如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請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時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通過微信公眾號“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領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通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領),持續(xù)關注自己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狀態(tài),并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jiān)測。出現(xiàn)發(fā)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診療和排查,保證資格復審時身體健康。
2、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允許進入資格復審點參加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前28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地區(qū)旅居史;
(2)資格復審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封控封管地區(qū)等涉疫地區(qū)所在地市旅居史;
(3)資格復審前14天內有發(fā)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疑似癥狀;
(4)健康碼或行程卡非綠卡(經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入口查詢的行程卡,備注提示14天內到訪過帶“*”城市的視為黃卡);
(5)無48小時內湖南省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所有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資格復審期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4、資格復審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現(xiàn)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工作人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5、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前應認真閱讀相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防疫要求,并提供《資格復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防疫相關檢查監(jiān)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注意事項
1、請入圍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資格復審,代為資格復審人員還需提供考生授權委托書及代為資格復審人員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代為資格復審人員的健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狀態(tài)信息彩色截圖以及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湖南省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因資料不齊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過程,任何一個階段發(fā)現(xiàn)有資格不符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放棄。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3、各環(huán)節(jié)招考事宜均在長沙星沙人才網公示,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考試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731-84012368
防疫政策咨詢電話:0731-84015781
長沙縣衛(wèi)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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